关于做好党员照片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流动党员:
根据县委组织部和县直属机关委员要求,为了搞好我中心党员数据库建设工作,现就做好党员照片采集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内容及要求
1、采集支部每一位党员的照片,包括预备党员。
2、照片要求为证件照(近期免冠照片),照片大小设置为32*42毫米。
3、照片统一命名为“本人姓名+电话号码+家庭成员+身份证号”。
二、完成时间
各流动党员务必在2016年6月3日前把《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填写完善后和电子版照片以电子版的方式统一发至邮箱:3199395401@QQ.com,逾期责任自负。
附件1:《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填表说明》
电话:0912-7612801
特此通知
中共横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党支部委员会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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