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6点击率:

 

 

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县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横政办发〔2015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横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6日

 

 

关于开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

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委组织部

县编办  县财政局  县审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不断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65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3号)和《榆林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榆政办发[2015]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开展“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本次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为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和相关离退休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隐瞒事实、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的,属于单位“吃空饷”。

   (三)有关人员不在岗而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并未实际到岗上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2.因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原因,按照规定应当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3.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4.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踪,仍由他人继续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等,按规定应该停发或降低工资待遇,但仍未停发或按原标准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6.其他违纪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5年1月1日开始,至2015年3月31日结束,共分4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15年1月1日至2月10日)。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和要求,认真组织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信息公示和自查工作。人员信息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公示内容包括: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的单位在编、在册领取工资所有工作人员信息和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第二次公示的内容为各单位自查结果,即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在组织进行全员公示的同时,各单位要对照机构编制管理册、工作人员进入单位文件、工资福利领取表、在岗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名册的基础上,结合单位考勤记录等情况对在职领取工资人员进行核查;采取走访、慰问或其他形式,了解掌握领取离退休金、退职生活费、遗属补助等人员准确信息。对所有被群众举报人员,必须一并纳入排查清理范围,仔细查证,一一确认。两次公示纸质信息要在单位办公地点明显位置张贴,有条件的单位要在内部网络发布公示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全面汇总整理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两次公示等相关材料及连同自查情况报告(含电子版)于2015年2月10日前一并报县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自查自纠总结材料应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主管部门上报。

    (二)集中核查阶段(2015年2月11日至2月28日)。

    县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抽调专门人员,依据各单位报的公示信息、群众举报信息和单位排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对照有关文件和所掌握的清理范围内所有人员信息,进行对比核查。对部分单位,特别是一些人员较多、自查“吃空饷”人员零报告的单位,要作为重点进行检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举报,详细记录群众举报信息,并依据举报线索逐一调查核实。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所有重点检查和群众举报查出的“吃空饷”人员信息,单独记录,单独统计,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三)清退处理阶段(2015年3月1日至3月20日)。

    对“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对占编“吃空饷”单位,机构编制部门要核减相应编制,财政部门要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相关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

    对“吃空饷”人员,要依据不同情形进行处理。对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未实际到岗工作的,要进行清退;对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要按照规定作出人事决定,办理相关手续;对已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要核销工资关系;对工资和津贴补贴处理未到位的,要按照政策及时处理。对利用职权让亲属或他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的领导干部,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对调出机关事业单位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的人员,要按照政策规定予以纠正;对虽未在原单位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但按照规定应当终止人事关系的人员,以及已达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要尽快办理人事关系终止或退休手续。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3月21日至3月31日)。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总结报告,同时认真填写有关报表。报表和机关单位总结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一并报县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上报市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崔渊同志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横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从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抽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集中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安排专人组织实施集中治理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集中治理工作负总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集中治理领导小组相关单位,既要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又要通力协作配合。既要全力做好日常工作协调,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同时要负责提供、核实人员信息,协助办理多领财政资金的缴库手续,指导单位进行相关账务处理;编制人事部门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编制管理,做好政策解释、信息提供、各单位编制情况核实、清理范围人员工资核定、“吃空饷”人员工资核销(减)手续办理、“吃空饷”人员界定和组织人事处理工作;监察部门要对“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收集举报信息,并严肃处理有关违规违纪党员和领导干部。

   (三)把握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吃空饷”集中治理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关乎个人利益。因此,要准确把握有关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工资福利政策,确保各项工作在正确、一致的政策指导下进行。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做到逐一登记、逐一排查、逐一处理,同时要特别注意做好群众举报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打击报复行为发生。要密切关注社情舆论,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各种咨询,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县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组织工作不认真、公示信息不全面、受理举报不及时、执行政策不彻底的单位,要责令其立即改正并“补课”。逾期完不成工作任务、达不到工作目标的,要对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问责。

    (五)构建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次集中治理情况,全面分析、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集中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横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横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五层西)

联系人:王海隆   刘  

联系电话:7611257

    附件下载

    附件1: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2: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情况汇总表

    附件3: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情况分类汇总表

    附件4: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情况分类统计表

附件5: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情况统计表

附表电子版可登录“陕西横山人力资源网”(http://www.hsjob.gov.cn)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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