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关于开展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省考清考工作的公告
根据榆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榆政教发〔2015〕2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县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对象为2012、2013、2014年在榆林报名参加过“省考”或在陕西省其它地市报名参加过“省考”且现户籍在横山的,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至少有一门次以上通过或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二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5日至2015年2月6日。报名对象要尽快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学区报名(城区社会人员到横山镇学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 报名时要携带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每页纸只能复印一个证件)。
四 考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
五 认定各个环节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
六 各有关乡镇学区学校做好省考清考的宣传工作,尽快通知到清考对象,确保不遗漏一人。
七 联系电话:0912--7618946
横山县教育局
二0一五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