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公开考试招聘横山县
煤炭矿山救护队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和《榆林市事业单位新进财政供养人员招聘暂行办法》(榆政人发[2006]50号),并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中考试招聘煤炭矿山救护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现就考试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考试的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竞争上岗考试原则。
二、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本县应、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煤田地质与勘查、矿井通风安全、测绘工程、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学、地质勘查专业的毕业生。
(二) 招聘条件。
1、上大学前为横山县户籍,已在本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就业登记的;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
4、符合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学历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6、30周岁以下(
三、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煤炭矿山救护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0名,占用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四、方法步骤
通过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报名方式。报名时考生持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入库卡等有效证件,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横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横山县建筑公司院内)。
(二)资格审查与政审。
由人社、监察、煤炭等相关部门组成审查组负责资格审查与政审,并上网审查电子文档,资格审查、政审合格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在考试前一天领取),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 考试。
1、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办法。笔试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笔试内容:
①、《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
②、专业基础知识占50分。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招聘人员。
依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所需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如最后1名成绩出现并列时,对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复试,再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3、体检。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由人社部门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特殊行业要求执行。即凡有下列疾病者,不予聘用:
① 、有传染性疾病者;
②、色盲、近视(1.0以下)及耳聋者;
③、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者;
④、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有眩晕症者;
⑤、尿内有异常成分者。
4、公示。
通过体检后,对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违反规定的报考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聘用。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办理相关人事代理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三年为一个聘期。聘用期间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报人社局定级,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程序办理解聘手续。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享受同类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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