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县级
医疗卫生机构医务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逐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经县政府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陕西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医、药学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专本连读生)、研究生,其中麻醉学、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卫生信息管理、公共卫生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学历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学兼优、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行岗位的身体条件;
4、本科、大专学历的年龄限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限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二、招聘专业及数量
共招聘30人,其中临床医学12人(含麻醉)、中医学2人、中西结合1人、护理学2人、西药学1人、中药学2人、医学影像4人、医学检验3人、卫生信息管理1人、公共卫生2人。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凡符合招聘条件并自愿应聘者,本人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有本人姓名一页加盖学校公章即可)等有效证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相关人员到西安进行集中招聘。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40分、专业知识占60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定等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次。试题从 国家题库购买或聘请有关专家出题。
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至20日,报名地点:横山县人才交流中心、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505体育馆(仅限于2012年3月23日陕西省2012届医药卫生类毕业生春季招聘会现场报名)。
四、审核考核和体检
审查考核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时进行资格复审,并调取考生档案。应聘人员对本人提供的证件要真实有效,主动接受资格审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对象,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招聘到拟聘专业岗位工作。
六、聘用待遇
被聘人员占事业编制,服务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1年,聘用期间需解聘、辞聘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理。试用期满后对新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执行国家规定同等学历的定级工资标准,享受同类人员待遇。试用期满后,按照在编同类人员待遇予以执行。
横山县招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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