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2008年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审查通知
一、审查对象条件:
2008年(含2008年)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入学前后系本县籍户口的;
2、已在横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到的;
3、年龄在28岁(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以下的;
4、尚未就业的。
二、审查所需证件:
1、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四张。
三、审查时间及地点:
1、审查时间:2008年10月27日至2008年11月10日;
2、审查地点:横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建筑公司院内)。
四、审查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审查的将取消本县2008年招聘考试资格。
横山县2008年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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